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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第十七次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08-14 09:46:29


    8月12日,全省法院第十七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鹿邑县法院立即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和省法院纪检组长王宏昌等领导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院长齐梅英强调:一是继续强化审判管理不放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全体法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能有麻痹思想,切实强化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学习和操作,及时、准确地录入案件信息;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率意识,结合各项审判业务指标,努力提升审判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二是狠抓教育管理,强化审务督查,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按照省、市法院提出的提升队伍业务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计划,以“法官讲坛”、“青年法官沙龙”等平台,进一步提高学习培训效果。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认真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抓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举措。要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干警凝聚力。三是加强预防监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继续坚持已有的廉政教育制度,通过先进典型示范、主流价值引导、廉政文化渲染等,深入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从政治思想上筑牢防线。要进一步加大风险防范、教育警示、监督查处等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力度,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提升法院整体工作。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增强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及全院干警的责任心,合理评价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工作绩效,严格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各项奖惩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五是全面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通过短信平台等形式,及时通报法院的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视察法院、旁听评议案件、重大案件庭审和执行活动,有效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信任,进一步树立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为人民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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