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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绩效考核和审判管理现场会在鹿邑县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3-10-18 09:59:18





    10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鹿邑县法院召开豫东部分中院、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和审判管理现场会。省高院绩效考核办主任黄芙蓉、科长张静、商丘中院、开封中院、周口中院、郸城县法院、项城市法院、鹿邑县法院绩效考核办和审管办的负责同志及鹿邑县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周口中院绩效办主任刘伟主持。

    省高院绩效考核办黄芙蓉主任首先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这次现场会的主要目是对绩效考核和审判管理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调研了解省高院绩效考核运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听取中院和基层法院关于做好绩效考核和审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促进绩效考核和审判管理的各项数据指标更加科学、合理、公平。

    鹿邑县法院院长齐梅英简要汇报了鹿邑县法院整体工作和审判管理所取得的成绩与不足,结合省高院上半年审判质量考核成绩,总结今年前九个月的审判管理工作,分析全院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表示一定按照省高院制定的22项审判管理考核指标,找准目标和方向,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争取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省高院绩效考核办黄芙蓉主任对鹿邑县法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工作,总结经验与不足,查漏补缺,把工作做好,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水平,在年底全省绩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开封中院绩效办主任李雅奇、商丘中院绩效办主任许华、周口中院绩效办主任刘伟和其他市县的绩效考核办和审管办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对省高院制定的部分审判管理考核指标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并对今后如何更好的做好工作提出了建议。

    最后,省高院绩效考核办黄芙蓉主任强调开展绩效考核,对于加强法院内部监督,提升审判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十分必要。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绩效考评工作作为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根本点和出发点,借鉴所长,广纳众言,不断改进工作。尤其是审判质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正视不足,进一步加大审判质效管理力度,确保审判质效统计数据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要高标准、严要求,把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做好全年的绩效考核和审判管理工作。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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