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一大早,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某的父亲来到法院,燃放鞭炮,满怀感激地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官陈德星的手中,并激动地说:“感谢陈法官不辞辛苦的工作,挽救了我们三个家庭,解开了我们心中的痛结”。10月24日中午,被害人孙某某的母亲也心怀感谢地将一面印有“真诚耐心,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陈德星法官办公室,用几乎哽咽的声调感谢陈法官在依法高效审理案件的同时,贴心周到地为当事人今后的生活着想。
2012年10月24日,被告人王某某伙同其哥哥到本村村民梁某某家中追要剩余的装修款,双方因言语不合发生争执,引起互相厮打,厮打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孙某某(梁某某志的外甥)、被告人王某某本人、梁某某的母亲三人轻伤,另外两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及梁某某外逃,使双方七个家庭变得支离破碎,打破了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这起纠纷后,双方就反目成仇,互相指责,不断地到省市公安部门上访。2013年7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山西太原市被抓捕归案,鹿邑县检察院于8月26日对其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12日,鹿邑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陈德星法官对该案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被告人当场表示服判,被害人一方也表示满意。这起在外人看来并不起眼的简单的刑事案件,却倾注了陈法官很大的心血,因为这起简单的刑事案件背后却牵涉着七个家庭的权益、四个犯罪嫌疑人的命运。陈法官放弃双休日、国庆节假期,加班加点工作,数十次走访当事人,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家庭的工作。在陈德星法官作了大量说服教育工作的前提下,终于换来了双方的家人的理解与认同,双方家庭达成了和解协议,使他们恢复了平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