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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落实“五个严禁” 务求反腐倡廉取实效

  发布时间:2009-07-28 12:51:57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鹿邑县法院紧紧围绕“五个严禁”,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促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印制一张卡片,将“五个严禁”发到每个人员手中,要求人人会背、人人皆知,时刻警醒自己。二是设立一份保证金,全院在岗每名正式干警都要向监察室交纳500元的保证金,全年无违反“五个严禁”的全额退还,否则予以收缴。三是每月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查找问题阶段,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五个严禁”的规定,开展自查和互查,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边整边改。四是召开一次律师和司法服务相关人员代表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和有关要求,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并请他们配合、监督法官行为。五是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三案”活动。集中开展一次“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专项治理活动,并由立案庭在立案时向案件当事人随案发放印有“五个严禁”的监督卡,当事人有意见在卡上填写后交院监察室,便于认真接受当事人监督。如果发现违者将一查到底。院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纪检监察将遵守“五个严禁”作为重要督查内容,发现有违反“五个严禁”的干警,坚决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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