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鹿邑县法院迅速行动,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及时有力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繁简分流,优先调解。实行立案分流制度,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原被告人数较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由专设的合议庭优先调解,并将调解贯穿立案、开庭、庭后全过程。截止目前,鹿邑法院受理该类案件15件,调撤12件,调撤率80%。
快审快结,兼顾效率。实行电话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庭前证据交换,当庭裁判等措施,在保障公正办理的同时,兼顾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在审结的案件中,结案时间最短为2天,最长为87天,平均审理周期为26天,当庭裁判率80%。
保障权利,注重效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做好判后答疑、判后释法工作。截止目前,鹿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15件,审结15件,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