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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为农民工集中发放拖欠工资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3-12-19 15:23:13







    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鹿邑县法院坚持“四快三优先”原则,取得了良好效果。12月18日,鹿邑县法院院长齐梅英为五名农民工代表现场发放了14万余元工资款,确保了农民工在年末岁尾足额拿到辛苦钱。

    齐院长同前来领款的农民工代表进行了座谈,向他们介绍了鹿邑县法院今年以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采取的强有力措施及取得的良好效果,指出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农民工依法取得报酬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农民工代表们对法院工作非常感激,对办案过程中公正司法、温情司法的态度和作风给予了很高评价。

    今年以来,鹿邑县法院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活动实施方案,常设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维权合议庭,以到工厂、企业等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等方式定期开展法律宣传,追回拖欠工资款76万余元,案件调撤率达80%,平均审理周期26天,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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