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一大早,鹿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督查大队大队长周磊一行代表人防办公室为法院非诉执行室、行政庭送来两面锦旗,对法院2013年以来非诉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2013年以来,鹿邑县法院受理县人防办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共200余件,涉案标的100余万元,为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鹿邑县法院对非诉执行案件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坚持做到三严。一是严格分工制约,行政庭先行对非诉执行案件审查,经审查准予执行的交立案庭登记立案,非诉执行室负责采取执行措施,审管办负责办理期限和质量的监控,四方互相监督制约。二是严格通报考核,每季度对非诉案件受理、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并在全院通报,通报结果计入对法官和部门的绩效考核。三是严格质量评查,所有非诉执行案件结案后由审管办逐一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