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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组织法官走进学校讲授“开学第一堂法制课”

  发布时间:2014-02-27 09:40:57




    2月26日上午,鹿邑县法院少年庭的两位法官冒着淅沥的小雨来到宋河镇潘庄小学为该校师生上了春季学期的“开学第一堂法制课”。这是鹿邑法院“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制课上,鹿邑县法院少年庭法官徐莹敏告诫大家,许多青少年就是从一些日常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发展转化为违法行为,最终演变为犯罪行为,大家要学会以道德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谈到未成年人如何自我保护时,她特别叮嘱女生们尤其不要轻易与网友约会,以防上当受骗。青年法官刘辉结合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指出青少年犯罪的诱因主要有迷恋网络、交友不慎、讲哥们义气、逞强好胜、早恋等几种原因,并针对这几种诱导犯罪易发的原因提出了具体的警示教育及预防措施。

    之后两位法官又与该校六年级的学生及全校教职工进行了座谈,同学们在座谈中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亲人朋友学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校刘老师说:“此次活动,一方面是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实际上我们老师也从中得到了教育,让我们知道在今后的教学中,更加注重青少年道德培养。”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普法工作的重点,法制课堂则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和重要方式。近年来,鹿邑法院将“送法进校园”活动由城镇学校向职业学校、农村学校、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转移,扩大校园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努力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全年龄、全地域覆盖。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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