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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7 09:51:16


 

鹿邑县人民法院关于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鹿邑建设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齐梅英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翟志祥  党组成员、副院长

皇甫超亮  党组副书记

李玉华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桂然  党组成员、副院长

胡收志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薛  杰  法警队队长

李俊英  审监庭庭长

曹万奇  执行局副局长

赵玉玺  执一庭庭长

孔维良  民一庭庭长

姜金玺  刑事庭庭长

刘  锋  少年庭负责人

刘峰一  办公室负责人

闫滨江  民三庭庭长

张  诚  法警队政委

孙现义  监察室主任

杜树高  技术室主任

宋宏伟  教育科科长

宋  琨  审管办主任

田振兴  宣传科科长

王  超  人大联络办主任

姚红梅  城关法庭庭长

李  杰  城郊法庭庭长

宋绍坤  王皮溜法庭庭长

高文斌  赵村法庭庭长

张永乾  试量法庭庭长

魏  峰  辛集法庭庭长

刘  振  玄武法庭庭长

王俊友  贾滩法庭庭长

李  勇  马铺法庭庭长

朱修良  枣集法庭庭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院长刘桂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二个工作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1、宣传组

组长:田振兴

成员:叶杨杨、张振峰、黄萍,负责平安建设的宣传报道、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

2、保障组

组长:刘锋一

成员:王超、王前进、完有伟,负责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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