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鹿邑县法院召开8月份工作推进会,重点部署财务制度、审判管理、专项执行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翟志翔主持。
会议下发了《鹿邑县人民法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鹿邑县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执行款罚没款收取工作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项办公经费的支出、报账程序,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诉讼费、执行款、过路款、罚没款等的管理流程。
审管办主任宋琨对1-7月份的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通报,指出审判效率比以前有了大幅提高,在全省法院上半年绩效考核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发改率较高、隐形超审限、上诉案件移送不及时、内网信息录入不规范、交卷不及时等问题。
各主管院长对1-7月份的分管工作进行了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最后,院长齐梅英要求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严格遵守院财务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提升审判质量,不断规范流程管理系统;大力加强案例编报和调研信息报送,严格遵守警车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度;将功夫用在平时,为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