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鹿邑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主持会议并讲话。
齐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的会议,《决定》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是全面部署“依法治国”方略的纲领性文件,在党的历史上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划时代意义。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学习讨论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观点和重要措施。
齐院长强调,全体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全院整体工作。一是要做到改进司法作风永远在路上。加大对院直机关和人民法庭的督察,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二是要做到提升案件质量永不松懈。以审判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抓手,加强对审判时限、程序规范等问题的监管,提高服判息诉率、案件及时移转率和平均审理指数等指标,在保障提高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案件效率。三是要做到提升队伍素质永不满足。以每周二的集中学习和日常的单独学习相结合,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职业道德操守和专业知识水平,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宗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基层法官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