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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4-11-21 14:28:48


    今年以来,鹿邑县法院认真落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真正从感情上尊重群众、贴切群众,建立起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桥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让人民群众打放心、满意的官司,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和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便民诉讼服务措施,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等待,降低诉讼成本,方便其诉讼。同时不断拓宽司法救助领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展执行救助范围,保证困难群众诉讼权利能够行使,合法权益及时得以维护。

坚持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司法权,正确处理好法律公正观与群众公正观的关系,既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违法办事,也不能无视群众呼声,机械执法,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促进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完善惩防并举的工作机制,在广大法官中牢固树立廉洁执法理念,杜绝司法不公和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徇私枉法行为,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勇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大力实施 “阳光司法工程”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到庭旁听庭审加强司法公开,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法让每一个司法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促进司法。

    不断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法官司法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让广大法官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保持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筑牢法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构建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力的制度体系,保证强有力的执行力。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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