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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常务副院长刘明杰到我院调研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4 16:04:08




    7月23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刘明杰,执行局长赵景,执行指挥中心主任范东南一行到鹿邑法院调研执行工作。鹿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陪同。

    刘明杰副院长一行先后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信息查控中心等建设情况,详细询问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涉执信访等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鹿邑法院副院长李玉华介绍了上半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一是组织开展了集中执行月活动,对排查出的涉民生案件、涉执信访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重点突破,全员参与,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见证执行,执结27件,拘留被执行人11人。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以涉嫌拒执罪移动公安机关。三是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用。在网站、微信等设立曝光台,持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并制作失信被执行人小广告。四是加强指挥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了执行案件统一管理、执行统一指挥、网上司法查控、失信信用惩戒、网上司法拍卖、执行信息公开等方面与上级法院的对接。五是认真做好涉执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执结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对执行不能、家庭确有困难的,按照规定进行司法救助。

    刘明杰副院长指出,鹿邑法院执行工作措施到位,执行效果明显,对该院的特色做法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强调,要继续探索和创新有效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干警的干劲,对存在的问题逐步克服,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饱满的激情,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责任编辑:田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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