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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三期)

发布时间:2015-10-23 09:56: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告,并将该名单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公众可对下述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单位)及其财产情况向本院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394—7697179

1、被执行人:蔡济同,男,汉族,生于1981年10月7日,住鹿邑县南环路路北。身份证号码41162********。执行依据:(2011)鹿民初字第158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5598元。

2、被执行人:蔡景军,男,汉族,生于1963年6月5日,住鹿邑县南环路路北。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1)鹿民初字第158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99570元。

3、被执行人:曹天领,男,汉族,生于1973年3月24日,住鹿邑县城关镇。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107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80000元。

4、被执行人:桑秀才,男,汉族,生于1965年5月1日,住鹿邑县城关镇。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47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54800元。

5、被执行人:刘明凯,男,汉族,生于1963年10月29日,住鹿邑县玄武镇。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交初字第10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602789元。

6、被执行人:朱海涛,男,汉族,生于1966年1月14日,住鹿邑县真源办事处健康街。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11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70000元。

7、被执行人:位美丽,女,汉族,生于1991年2月28日,住鹿邑县郑家集乡徐庄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21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39300元。

8、被执行人:武子江,男,汉族,生于1967年11月29日,住鹿邑县玄武镇武庄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50000元。

9、被执行人:王雅杰,男,汉族,生于1990年3月3日,住鹿邑县紫气大道牌坊。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交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53389元。

10、被执行人:王敬合,男,汉族,生于1963年1月21日,住鹿邑县穆店乡张店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162********。执行依据:(2014)鹿民交初字第109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排除妨碍。

11、被执行人:宋昶材,男,汉族,生于1985年10月17日,住鹿邑县穆店乡宋新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16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28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0000元。

12、被执行人:刘春云,男,汉族,生于1960年5月6日,住鹿邑县郑家集乡孙楼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144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65000元。

13、被执行人:王桂昌,男,汉族,生于1969年9月30日,住鹿邑县任集乡石井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53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70750元。

14、被执行人:彭祥中,男,汉族,生于1963年3月4日,住鹿邑县马铺镇彭楼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金初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50000元。

15、被执行人:闫齐海,男,汉族,生于1962年1月19日,住鹿邑县王皮溜镇王皮溜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101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返还房屋。

16、被执行人:崔玉彬,男,汉族,生于1966年8月24日,住鹿邑县王皮溜镇姚庄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8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1000元。

17、被执行人:邓晓勇,男,汉族,生于1975年5月29日,住鹿邑县县府南街。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134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76000元。

18、被执行人:刘一民,男,汉族,生于1973年1月21日,住鹿邑县马铺镇马南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135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70000元。

19、被执行人:张海超,男,汉族,生于1979年12月8日,住鹿邑县郑家集乡尚桥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2)鹿民交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60000元。

20、被执行人:薛艳梅,女,汉族,生于1994年6月18日,住鹿邑县王皮溜镇。身份证号码412725199406181823。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31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7000元。

21、被执行人:薛邦喜,男,汉族,生于1962年6月8日,住鹿邑县王皮溜镇。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31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7000元。

22、被执行人:张银峰,男,汉族,生于1971年4月20日,住鹿邑县生铁冢乡何楼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10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0000元。

23、被执行人:张共新,男,汉族,生于1984年2月1日,住鹿邑县马铺镇大陈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47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30096元。

24、被执行人:孙小院,男,汉族,生于1971年2月15日,住鹿邑县郑家集乡孙楼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131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1000元。

25、被执行人:孙贝贝,女,汉族,生于1995年12月16日,住鹿邑县郑家集乡孙楼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131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1000元。

26、被执行人:陈盼霞,女,汉族,生于1992年9月21日,住鹿邑县王皮溜镇陈洼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99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77600元。

27、被执行人:马公粮(马建良),男,汉族,生于1965年5月15日,住鹿邑县玄武镇马庄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2)鹿民初字第134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返还土地。

28、被执行人:赵新立,男,汉族,生于1974年8月15日,住鹿邑县芙蓉街。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2)鹿民初字第52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550200元。

29、被执行人:刘成银,男,汉族,生于1954年2月21日,住鹿邑县生铁冢乡刘小寨。身份证号码4116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9000元。

30、被执行人:刘玉娜,女,汉族,生于1985年5月29日,住鹿邑县生铁冢乡刘小寨。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9000元。

31、被执行人:樊字典,男,汉族,生于1972年3月11日,住鹿邑县邱集乡。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33582元。

32、被执行人:樊高营,男,汉族,生于1972年2月21日,住鹿邑县邱集乡。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15752元。

33、被执行人:闫广礼,男,汉族,生于1984年2月24日,住鹿邑县王皮溜镇马庄。身份证号码41272519840224181X。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20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43224元。

34、被执行人:张白玉,女,汉族,生于1985年5月1日,住鹿邑县王皮溜镇前寨子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8560元。

35、被执行人:苏万杰,男,汉族,生于1948年6月8日,住鹿邑县穆店乡。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92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财产。

36、被执行人:田芳,女,汉族,生于1977年10月11日,住鹿邑县生铁冢乡展庄。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54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37337元。

37、被执行人:展绪军,男,汉族,生于1976年2月18日,住鹿邑县生铁冢乡展庄。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54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37337元。

38、被执行人:吕大力,男,汉族,生于1971年8月29日,住鹿邑县生铁冢乡吕庄。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金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4352元。

39、被执行人:朱晓静,女,汉族,生于1978年11月30日,住鹿邑县玄武镇西头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43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30000元。

40、被执行人:李国灵,男,汉族,生于1963年7月14日,住鹿邑县穆店乡西李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32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1175元。

41、被执行人:范连杰,男,汉族,生于1947年2月4日,住鹿邑县王皮溜镇潘庄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124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返还房屋。

42、被执行人:牛志军,男,汉族,生于1955年3月3日,住鹿邑县穆店乡牛店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93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64630元。

43、被执行人:牛振亚,男,汉族,生于1987年4月29日,住鹿邑县穆店乡牛店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93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64630元。

44、被执行人:付伟,男,汉族,生于1987年1月1日,住鹿邑县马铺镇完楼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76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7068元。

45、被执行人:李明,男,汉族,生于1977年8月30日,住鹿邑县西城一街49号。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50000元。

46、被执行人:韩向阳,男,汉族,生于1980年2月12日,住鹿邑县南大街北段。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金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80000元。

47、被执行人:曹天领,男,汉族,生于1973年3月24日,住鹿邑县鸣鹿路。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107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08000元。

48、被执行人:范钦江,男,汉族,生于1968年5月21日,住鹿邑县生铁冢乡。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130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47903元。

49、被执行人:殷松领,男,汉族,生于1968年1月16日,住鹿邑县马铺镇。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14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89780元。

50、被执行人:陈宗富,男,汉族,生于1967年2月8日,住鹿邑县南环路西段。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金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85000元。

51、被执行人曹二娃,男,汉族,生于1989年9月14日,住鹿邑县试量镇曹庄行政村曹庄,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5)鹿民初字第600号调解书,被执行人曹二娃偿还原告丁梅花执行标的17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

52、被执行人陈健,男,汉族,生于1985年10月13日,住鹿邑县任集乡石井行政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民初字第36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陈健偿还申请执行人武艳芳之子陈东博抚养费执行标的75000元及利息及案件受理费。

53、被执行人陈现青,男,汉族,生于1990年12月18日,住鹿邑县试量镇程庄行政村程庄一号,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3)鹿少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陈现青偿还原告段志伟、段志标执     行标的144150.3元及案件受理费。

54、被执行人崔建立,男,汉族,生于1975年2月8日,住鹿邑县试量镇镇北行政村潘庄,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130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崔建立偿还原告代森执行标的70000元及利息及案件受理费。

55、被执行人董文建,男,汉族,生于1962年5月1日,住鹿邑县试量镇碾李行政村双庙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1)鹿民初字第75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董文建偿还原告薛静执行标的61900元及案件受理费。

56、 被执行人蒋国伟,男,汉族,生于1985年11月9日,住鹿邑县新集镇蒋楼行政村蒋楼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608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蒋国伟偿还原告李海霞执行标的款4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

57、被执行人李道岗,男,汉族,生于1983年6月1日,住鹿邑县高集乡党桥行政村李庄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4)鹿民初字第25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道岗偿还原告秦万里执行标的13810元及案件受理费。

58、被执行人李好军,男,汉族,生于1963年4月25日,住鹿邑县辛集镇李寨行政村李寨村,身份证号码:41272********。执行依据:(2011)鹿民初字第142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好军偿还原告李建中执行标的1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

责任编辑:田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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