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鹿邑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拟提请任命的人员进行了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此次考试共有26名职务需要调整的法官参加。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专门就考试时间、考场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人大选工委主任李国良、法工委主任丁为群到场监考并作考前讲话,强调拟任命法官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司法水平,提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本次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涉及《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诉讼法》、《刑法》及其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人大对拟任法律职务的法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途径。这次考试的目的,就是要增强拟任命人员民主法治理念和依法履职意识,促进法官熟悉、运用法律,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忠实履行职责。增强他们接受人大及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监督意识,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司法为民、服务于民的根本职责。
拟任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均表示,参加这样的考试,不仅促使自身加强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而且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司法为民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