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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26名正副庭长顺利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16-08-31 10:05:35



齐梅英院长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提请报告

    8月30日上午,鹿邑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李杰等26名同志正副庭长职务,根据职务调整,决定免去有关同志相应的法律职务。

    该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有关同志的法律职务均是因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正常调整,其中9名同志属于职位转换;6名同志由副职晋升庭长职务;11名同志由审判员晋升为副庭长;6名同志免去法律职务。提请任命前,该院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竞岗演讲、考察考核、任前公示、任前考试、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等工作程序。

    该院提请任命的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理论根底较为扎实,并长期在办案一线工作,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工作能力较强,业绩较为突出。此次任命,进一步充实了法院的办案力量,激发了办案热情。通过任命人员均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端正的态度,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为法院各项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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