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几年来,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省份,随着车辆租赁行业的发展,以租赁车辆之名引发的诈骗犯罪呈逐年增多之势。
经分析,此类案件的特点有:一是涉及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此类案件往往涉及车辆所有人、租赁公司、承租人、买受人等多方主体,他们之间涉及保管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涉及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行为。二是民刑案件交叉,审理难度大。一般情况下,租赁公司将其所有的车辆或者他人所有的车辆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租赁车辆后,伪造、变造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证件,再转卖给第三人或者将车辆抵押借款。在车辆保管、租赁、抵押、买卖等关系中,涉及民事纠纷,而租赁人对租赁车辆进行处分或者伪造、变造车辆登记证书等行为又涉及刑事犯罪。审理此类案件时,出现民、刑案件交叉现象较多,处理较为复杂。三是跨区域作案,追索车辆难度大。犯罪分子从租赁公司租得车辆后取得了车辆的实际控制权,为了遮人耳目,往往伪造、变造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证件后,在外地将车辆卖掉等处分行为,对车辆的追索难度大,难以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四是涉及多重交易,涉案价值高。犯罪分子以租车的名义取得车辆控制权后,拆除车辆定位仪、关闭手机“消失”,以非法占有的为目的,然后将车辆抵押或者变卖给第三人,善意第三人还会再次对车辆进行处分,涉及多重交易。同时,犯罪分子往往选择奔驰、宝马等价值较高的豪车作为目标,进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为此,建议: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防范意识。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件等做法,对此类行为予以警示,公民一旦发现被骗之后,要注意保存证据,及时报警挽救损失。二是严格审查车辆交易手续。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买卖等过程中,严格审查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买卖合同、抵押合同、身份证等证件,防止上当受骗。三是加强对车辆租赁等行业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租赁行业、二手交易市场等行业监管,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四是严厉打击利用租赁机动车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保护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