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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2016年执法办案工作受到全省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7-04-27 08:30:00


    2017年4月1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对2016年度全省执法办案工作表现突出的法院进行表扬的通报》(《情况通报》第20期)中,鹿邑法院作为全省18个结案率较高的法院之一被通报表扬,是周口市法院系统唯一被省高院通报表扬的基层法院。

    2016年,鹿邑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坚强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在上级法院大力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全年受理案件5817件,审执结5173件,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388件,同比上升25.09%,审结4255件,同比上升29.20%,结案率92.29%,同比上升3.0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4名,全市第1名。

    一是每月评析通报,精准把握审执形势。院党组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每周召开党组例会,审管办主任列席会议,汇报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分析研判形势,把握工作动向,制定工作方针。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庭室和个人审执结案件情况、发改案件情况、案件评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建议等,让每位法官做到脚下路明、心中有数。

    二是电脑随机分案,尽量避免人为干预。案件立案后,由电脑设定的分案系统自动分到案件存量较少的法官手中,防止法官挑案件和当事人找法官,尽最大可能避免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同时,电脑随机分案促使案件流向办案速度快、办案质量高的法官手中,集中优势司法资源办理案件,让办案水平高、业务素质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三是评选办案标兵,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制定办案标兵评选和奖励方案,每月、每季度、半年、年度分别评选出庭室和个人结案数量较高、审判效率较高的法官进行表彰,并加大办案经费保障力度。在年终评先、公务员年度测评、晋职晋级等方面,对办案标兵优先考虑,让办案能手得到应有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性竞争机制。

    四是改革签发机制,落实办案责任制度。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对简易程序、调解、撤诉等案件,由承办法官直接签发文书,减少审批程序,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精神,避免法官以主管副院长签发文书为借口逃避办案责任,从而进一步提高文书和审判质量。

    五是推进繁简分流,提高案件审判效率。鼓励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在立案时对此类案件一律按简易程序立案,并严格转化为普通程序的条件和程序,尽量缩短办案周期,让法官集中精力办好疑难复杂案件。2016年,案均审理天数为45.5天,为全市第一名。

    六是加强审判监督,扎紧审判权力笼子。强化对审执流程节点管控,对超审执限案件、长期未结案件、超期移送案件、违规扣除审执限案件等进行核查处理,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发改案件评查等“四评查”活动。2016年,约谈案件存量较高、结案率较低的庭室和个人22人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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