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齐梅英院长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

  发布时间:2017-05-13 17:28:01




    5月12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的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与支部成员一起学习交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收志同志作为支部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第一党支部书记宋绍坤主持。

    会上,宋绍坤同志通报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巡察组提出的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各支部成员结合工作和自身实际,纷纷进行了发言。大家谈工作、谈思想、谈感悟,畅所欲言、坦诚相见,交流氛围融洽、热烈。

    齐梅英院长指出,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章的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持“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手段,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保持支部会议经常化,作为党组织一员,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党支部书记可以经常召开支部会议,畅谈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想法,充分利用好党支部这一平台;二是要促进组织生活多样化,要保持支部会议的生机和活力,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支部会议;三是要保持组织生活规范化,提高自身党员意识和党性觉悟,每位党员都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言行修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责任编辑:admin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47382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