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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号召全体干警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张厂同志学习

发布时间:2017-05-19 17:48:06




    5月18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号召全体干警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张厂同志学习,并积极组织干警为其家庭生活贫困的妻儿捐款。

    当日晨会上,党组副书记皇甫超亮宣读了《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向张厂同志学习活动通知》,号召全体干警学 习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精神;学习他亲民爱民、服务群众、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他模范带头、甘守清贫、服务大局的精神。

    齐梅英院长指出,张厂同志作为我县公安部门的优秀党员,开展向其学习活动,是“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的一部分,全体干警要结合工作实际,以此次学习活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升。随后,齐梅英院长带头为其家庭生活贫困的妻儿捐款。

    张厂同志,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10月5日,中共党员,鹿邑县谷阳办事处大张庄村人,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辅警。2017年5月11日下午,张厂同志在城区街面执勤时突发疾病,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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