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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7-06-02 18:22:35





齐梅英院长讲话

    6月2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审判辅助人员配置、裁判文书签署、专业法官会议等改革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全体干警和新招录审判辅助人员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主持。

    会议上,公布了《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裁判文书签署机制的暂行规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试行)》、《审判辅助人员分配方案》四个文件,根据各类案件数量和实际工作量,将员额法官配置在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决、审判监督等岗位,按照3+N+3或者1+N+1的模式,组建审判团队,并在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之间进行双向选择,最大程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最后,齐梅英院长指出,2017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员额法官遴选确定之后,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才能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的实现。对如何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她强调,一是坚定改革信心,强化责任担当,正确认识和看待改革中的调整和困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在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断凝聚改革正能量;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深入推进审判团队组建、裁判文书签署、专业法官会议等各项改革措施,有步骤、有秩序依法推进改革进程;三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慎重审判权力,裁判文书是法院审判的结晶,是审判成果的集中展示,代表着法院和法官的形象,裁判文书中把各项证据分析透彻,把认定的事实叙述明了,把法律条文解释清楚,把判决主文阐述明晰,才能让当事人信服,提高服判息诉率,减少信访量;四是院庭长要带头办案,正确区分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间的职责分工,员额法官要在一线办案,根据上级法院要求,院庭长要达到一定的办案数量,通过全院干警齐心协力、迎难而上的精神,在改革中扎实推进工作,在提升工作中促进改革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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