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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齐梅英院长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6-15 17:22:50



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高峰一案


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尚成良一案

    6月15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在该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高峰犯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尚成良犯盗窃罪、抢劫罪、脱逃罪两起刑事案件,其中对被告人张高峰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当庭宣判。本次庭审是齐梅英院长以员额法官身份首次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被告人张高峰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中,齐梅英院长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高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高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张高峰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审理后,对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张高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3000元。被告人张高峰表示服判,不上诉。

    被告人尚成良犯盗窃罪、抢劫罪、脱逃罪一案中,齐梅英院长与刘桂然、魏峰组成合议庭审理,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尚成良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尚成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发生几起盗窃事实、盗窃行为转换为抢劫行为等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尚成良作了最后陈述。之后,合议庭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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