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鹿邑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司法网络拍卖、失信名单发布、执行宣传等工作,切实提升执结率,1—5月份同比提升11.9个百分点,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加大司法拘留力度。在执行中,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转移隐匿财产、撕毁法院封条等拒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的,对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留,转变过去执行“疲软乏力”现象,树立执行权威。在执行拘留措施过程中,及时提示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符合条件的,依法转为逮捕措施,有效缓解拒执刑事自诉案件“人难找”问题。今年以来,已经司法拘留74人。
二是依法运用罚款措施。本着用足用活强制措施,该院充分考虑运用强制措施时的有效性和必要性,针对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或者拒不协助执行的当事人,特别是单位当事人,附加运用罚款措施,以达到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执行权威的目的。截止6月15日,对被执行人共计罚款金额27万元。
三是加强拒执犯罪判决力度。在强化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与检察、公安外部联动机制的同时,该院整合执行局和刑事庭人员力量,畅通工作衔接机制,抽调专门人员办理拒执案件,副院长、院长带头审理此类案件,提高了工作效率。大部分被执行人在案件移交拒执合议庭中主动还款或者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大大增强了执行威慑力。今年1—6月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立案114件,审结9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