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鹿邑县委政法委主办了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表彰大会,县委书记梁建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侯自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武卫东,副县长、公安局长何新敏,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建军等领导出席会议,全县政法干警近300人参加会议。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宋琨,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锋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县政法委书记侯自峰在表彰大会上致辞,县委书记梁建松等县领导为获得“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的干警进行了颁奖。
宋琨法官现任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辛勤工作、扎实肯干,使审判管理工作在较短的时间里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突破,实现了在全市、全省从落后到先进的飞跃。2016年,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评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宋琨同志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审理了大量行政诉讼案件,所撰写的行政诉讼方面论文获得省高院表彰,因精通业务被鹿邑县人民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宋琨法官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和集体三等功各1次,“周口市第五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连续多年对周口中院和本院表彰为先进个人。
刘锋法官,中共党员,现任鹿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超审限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无错案。他不断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多次获得办案标兵,2017年被表彰为年度办案标兵;善于做当事人工作,90%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都能得到调解,让受害人得到赔偿款;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用足用活法律规定,教育、挽救、感化失足青少年,同家长和学校一起使他们重新走上正确的轨道,所在庭室曾获第七届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刘锋法官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