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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召开四月份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04-10 16:20:02


4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四月份工作推进会,对今年1-3月份审判执行质效进行讲评,公布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考核,进一步加强平时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院长翟志翔主持。

会上,党组副书记皇甫超亮宣读了《鹿邑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鹿邑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试行)》《鹿邑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通知》《鹿邑县人民法院办案标兵评选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会议下发了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审管办主任宋琨对1-3月份审判工作进行讲评,重点讲评了各位法官审判质量和效率情况,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收志通报了市中院巡察督查执行工作、司法鉴定、电脑随机分案等工作反馈的问题清单。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桂然传达了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办公用房整改落实的通知精神,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办公用房整改落实工作。

最后,齐梅英院长强调,一是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把绩效考核工作做在平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二是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三是以更大决心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正视存在问题,每周一通报执行情况;四是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司法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五是以更高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司法作风大整顿,绝不触碰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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