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意识和自觉性,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5月24日,县检察院、县法院、团县委组织来自县第二高级中学近百名学生团员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了一起抢劫犯罪案件的庭审过程,通过亲历庭审现场的形式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意识和自觉性,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5月24日,县检察院、县法院、团县委组织来自县第二高级中学近百名学生团员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了一起抢劫犯罪案件的庭审过程,通过亲历庭审现场的形式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
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某某(犯罪时未成年)于2007年伙同他人在学校附近,先后拦截8名初中生,殴打并抢走现金财物,致使6名学生轻微伤。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韩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围绕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及原因,检察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韩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敲响法槌开始,在座的师生们观看了完整的审理程序,零距离感受到了庭审现场的严肃气氛,通过真实的案例切实认识到了犯罪行为的极大危害性以及造成的不可挽回的代价,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
本次活动对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教育他们远离违法犯罪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师生们的欢迎和好评。参加旁听的学生纷纷表示,这次旁听活动不同于以往的课堂法制宣传,形式内容更加生动活跃,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心灵受到了深深触动,一致表示要坚决反对校园暴力,树立远大理想,认真学习知识,做一个知法、学法、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