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警务安全工作推进会,认真对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警务督察通报指出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庭审警务保障和机关安全,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法警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玉华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2018年第二期警务督察的通报》,结合鹿邑法院实际,提出了司法警务工作在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积极自查整改,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
最后,齐梅英院长强调,要切实增强警务安全意识,将司法警务工作抓实抓好,一要抓司法警务安全常态化,加强管理,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格纪律作风建设,实行周通报、月总结制度;二要建立执勤、押解、值庭登记台账,建立派警、出警长效机制;三要开展日常警务训练,并长期坚持;四要规范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发放统一标识,提升司法警察形象;五要加强安检日常巡查,提高安全意识,切实负起机关安全保障责任;六要规范庭审值庭着装,佩戴单警装备,保障庭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