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县普法办共同主办,在县老君新苑法治文化公园,举行首个“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鹿邑县人民法院齐梅英院长和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启动仪式。同时,设置宣传台,制作宪法宣传展板,并向群众发放宪法读本,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县委书记梁建松同志带领县四大班子领导到该院宣传台详细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此次活动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