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上午,申请人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并对执行干警在假期期间不辞辛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表示赞扬。
2017年7月,刘某与董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鹿邑县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董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借款45000元。该判决生效后,董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刘某于2017年9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董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董某仍拒不履行。2017年10月12日,鹿邑县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董某为躲避执行一直外出再不露面。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和实地查找等措施,发现被执行人董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刘某也无法提供有关董某财产的任何线索,该案陷入“僵局”。经申请人同意,于2018年5月26日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被终本,但鹿邑县法院仍然定期通过网络查控对终本案件进行监控,积极寻找被执行人下落。近日,申请人刘某发现了董某的行踪,通知了执行干警,虽然当时是假期期间,执行干警仍立即前往,及时将回家过年的董某堵在了家中。执行干警通过对董某反复释法析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执行高压下,董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经与申请人协商后,董某将执行款项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