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3月14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宣读了《鹿邑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和审判团队组建设置情况。按照审判事务、审判辅助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相区分要求,根据方案,将原来的32个内设机构精简合并为10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7个,非审判业务机构3个。结合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7个审判业务机构内部设置若干审判团队。
最后,齐梅英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服从党组决定,继续保持平和的心态、昂扬的斗志,切实做到改革之后工作不断、干劲不减,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