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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举行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9-05-17 18:14:23


5月16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在县法院六楼会议室,举行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鹿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景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程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龙维等领导出席,仪式由县法院党组副书记、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长刘战武主持。

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景山宣读了关于任命牛保林等125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通知,与会领导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证书。随后,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肃穆而立,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在领誓人的带领下,跟诵人民陪审员就职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杰介绍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情况,表示将继续抓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建立一支高素质、正能量、有担当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的《人民陪审员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它的公布实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新的里程碑。

就人民陪审员应当如何履职尽责,齐梅英院长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提高政策解读水平;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熟悉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法律知识,营造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要在化解矛盾、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坚强司法保障;要经常学习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多与合议庭法官探讨交流,逐渐成长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员;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守住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鹿邑、平安鹿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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